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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红姐工作室《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6-12】 【字号: 】 【关闭此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倡实名检举控告、鼓励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利,提升参与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名检举控告是指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检举控告。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应当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第三条  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负责接收、受理、核实、奖励实名检举控告等工作。

 

第二章  检举控告范围

第四条  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依规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驻澳门红姐工作室纪检监察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章  实名检举控告奖励

第五条  实名检举控告奖励要求:

(一)检举控告人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联名举报的应注明主要联系人;

(二)实名检举控告人如实提供党组织、党员或者监察对象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线索或证据,经查证属实,被检举控告人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给予奖励;

(三)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给予奖励;

(四)举报线索事先尚未被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掌握。

第六条  对实名检举控告有功人员的奖励,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实行一案一奖,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和检举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七条  对多名实名检举控告或者联名检举控告的,对“最先、最准确、最详细”的检举控告人予以相应奖励,联名检举的则作为一个检举控告集体给予奖励。

第八条  实名检举控告人应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实名检举控告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检举控告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将切实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实名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身份,违者将追究相应的纪法责任。

第十条  检举控告方式:

(一)邮寄信件

来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北环东路306号交建集团纪委办公室,邮编:625000;

(二)现场信访

来访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北环东路306号交建集团纪委办公室,来访需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三)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835-3581616;

(四)线上举报

举报邮箱:jiaojianjdjb@163.com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澳门红姐工作室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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