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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新增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7】 【字号: 】 【关闭此页

雅安康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委托,拟对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新增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KJ-ZC(XJ)19-001

2.采购项目名称: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新增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雅安康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9.9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新增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9万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澳门红姐工作室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采取报价加成及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取报价加成(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9日9:00- 17:00(北京时间)在雅安康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雅安市北环东路98号康居招投标中心三楼)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元300 /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拷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本次询价邀请在澳门红姐工作室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询价地点:雅安市北环东路98号康居招投标中心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雅州大道376号                       邮   编:625000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15881244480

采购代理机构:雅安康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雅安市北环东路98号康居招投标中心三楼  邮   编:625000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835-2884688


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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