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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红姐工作室运通贸易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1】 【字号: 】 【关闭此页

澳门红姐工作室运通贸易有限公司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火车站配套服务用房1号楼2楼201、202、203号办公室实行公开挂网招租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铺概况

办公室位于雅安市雨城区火车站商务区1号楼2楼,房屋总建筑面积共计:约160?(以现状标的物为准),该房属框架结构,临近客运站、姚桥镇。

二、招租方式

1、公开招租。

2、在现状条件下招租的火车站配套服务用房租金水平底价为人民币:25.2/?/月。

三、租赁期限

该办公室的租赁期限均为 年;该《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由运通贸易公司提供。

四、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日之内支付租金按年付费方式,租金交付时间需在上次交费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交付第二年的租金。

五、招租条件

1、承租方要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房屋租赁使用要符合城市规划及法律法规许可。

3、禁止租赁期间产生大量油烟、噪音等行为。

4、只能用于办公室之用。

5、禁止其他违法、违规租赁行为。

注: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业不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机械加工、维修等。

六、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报名登记时需交付人民币2000 元作为招租保证金。若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招租保证金自然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约定房屋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合同约定房屋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报名保证金 2000 元不予退还,该保证金作为合同缔约损失。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房屋状况,详细了解招租物的情况,一经交纳招租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招租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按规定退给承租方。

七、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八、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澳门红姐工作室运通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

号:117153881911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

4、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清洁、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公共区域水、电、清洁费、维护费需共同分摊计算收取(楼梯、公厕、通道)。

5、招租方正式通知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起 3 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并交纳房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方式

1、时间: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3月5日止。

2、地点:雅安市雨城区火车站配套服务用房(澳门红姐工作室运通贸易有限公司)

3、联系人:王飞

4、联系电话:1388244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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