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雅安市雨城区7路6辆电动公交车车身广告位三年使用权出租项目实行公开挂网招标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雅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雅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7路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出租项目
(三)项目基本信息:
1、本次出租标的物为:雅安市雨城区7路6辆电动公交车车身广告位三年使用权租赁。
2、挂牌底价:竞价不低于10.2万元/年,报价低于或等于10.2万元/年直接废标。每年按中标价年租金的5%递增。
3、租期:3年。
4、6辆电动公交车车身广告基本情况:车型为通工客车,长度12米。运行里程13公里,运行线路:西门车站--南四路口--下沉式广场--南三路口--南二路口--雅通市场--三雅园--滨江西路--市图书管--明珠路口--三水豪庭--青江厂--青江国际--迎新街口--万达广场东--行政中心东门--土桥街口正黄--恒信上海城--第一江岸--商贸城--汉碑社区--东站。
5、租赁位置:公交车左右侧窗玻璃以下部分,后窗玻璃以下部分,双前轮以后部分。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流动广告发布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竞标人进行评比,以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四、履约担保
1、竞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履约担保,且以现金方式银行转款支付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雅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州支行
帐号:698220100100016751
2、招标人正式通知中标人应签订租赁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
3、履约保证金:1万元。
五、中标人须承诺事项
1、按照招标人广告位租赁合同要求,充分、合理利用广告位,不能随意改变广告位置;
2、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广告位整体或部分转租给其他第三方;
3、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的广告位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给第三人;
4、广告位租赁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自缴纳;
5、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使用广告位的情况进行监督;
6、车身广告内容必须文明健康,有助提升雅安的城市形象和提升城市公交车的自身形象。
7、车身广告正式制作前,已办理好广告发布的许可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8、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招标人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六、竞价程序
1、请竞标人按要求准备好本公告第二条所列示的资格材料,于竞价当日携带至竞价现场,提交至评标小组检查。
2、首次报价单须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实行二次报价,当场唱标,最高价中标。
3、现场竞标时间、地址:雅安市姚桥公交总站
时间: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
地址: 雅安市姚桥公交总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330606663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