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红姐工作室丹石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鱼泉狮子山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去,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鱼泉狮子山矿山开采项目
建设内容:占地0.5平方公里,建设年产量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的矿石开采平台,购买挖掘机、运输车辆、爆破设备、空压机、凿岩机等设备。该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4448平方公里,开采年限为10年。
建设地点:雅安市天全县鱼泉乡青元村一组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附近土地肥用,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用水。初期雨水收集以排水沟为界,排水沟外侧雨水进入排水沟,直接外排,排水沟界内即采区及工业场地内的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沉淀池处理,后期雨水直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2、废气
矿石开采区:
表土剥离的作业是包括除去覆压在矿床上面物料的一切活动,包括清除地表的植被被、表土、下层土和其他不需要的地层。本项目矿山表土剥离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以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除去率达70%以上;在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选用带有捕尘装置的潜孔钻机,可有效抑制粉尘产生;爆破采用多排中深孔爆破、非电导爆管起爆。在爆破现场加强洒水喷淋抑尘,充分湿润可以使粉尘排放量减低至60%。在装卸过程中通过喷淋设置进行洒水降尘,除尘效率为70%;汽车运输粉尘的产尘强度与路面种类、气候干湿以及汽车行驶速度等因素有关,与运输汽车覆盖与否、道路表面含尘量大小有关,矿山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不同,产尘量的差异也较大。项目建成后,矿区运输车辆限制车速,运输道路以碎石路面为主,保持地面清洁;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进行遮蔽处理,控制装载量,禁止裸露、冒尖或超载运输;保持车身及车轮清洁,定期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扬尘产量极少,扬尘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本项目爆破时产生的气体主要为CO2、H2O、CO、NO、NO2等。爆破为间歇性工作,爆破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为无组织排放,爆破废气经过大气扩散。
破碎站:
本项目原料矿石由自卸汽车运至破碎站,直接将物料倒入给料口,卸料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本项目将料口设于半封闭式,并设置洒水喷灌,卸料时开启洒水管,卸料过程产生的扬尘量很少。为了最大限度减小破碎站粉尘的排放,确保粉尘排放能够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对破碎站设置一套除尘收集系统(管道+集气罩(粉尘收集效率90%)+DE型湿法高效除尘器(除尘效率95%))对粉尘进行处理。同时,对破碎过程设置水喷淋装置,保持石料的湿度,抑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
运输车辆尾气:
本项目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尾气,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等。汽车尾气属于分散流动源,且运输距离较短,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同时,项目运输车辆均为通过审查合格的,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故运输车辆尾气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剥离及采矿作业过程中剥离、钻孔、爆破、采掘、运输车辆等设备,以及破碎站对矿石进行破碎时产生。噪声级在80-100dB(A)。其中,部分噪声设备具有流动性和瞬时性的特点;经预测,对固定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持车况良好,厂界噪声预测值能达到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根据振动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爆破振动对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青元村农户有轻微影响;爆破振动对周边居民建筑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
矿山表土剥离物表土除用于采空区绿化覆盖,剩余部分用于当地居民用地复垦;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或破碎后用于厂区道路地面铺设或作为副产品外售。破碎站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建筑原材料外售;初期雨水沉淀池淤泥中主要成分为粉砂及泥土,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定期清掏后用于开采区回填。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废豁免类,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废机油等属于HW08废矿物油类,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危废转运联单记录,确保实现无害化。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乡镇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鱼泉狮子山矿山开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均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经公众公示过程中,无人反对。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澳门红姐工作室丹石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808140755
联系人:李潇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95847090
联系人: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