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姚桥15-09土地收储工作,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姚桥片区原雅安地区重点公路建设指挥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雅府函〔2018〕482号)要求,按照集团公司安排,经过前期收集、整理、上报土地收储资料,按程序完成评估,处置地面国有资产残值,注销土地、水电相关证明等工作。
近期,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将土地补偿款拨付至集团公司账户,标志着姚桥15-09地块土地收储工作全面完成。